启停防排烟风机
启停防排烟风机的操作需严格遵守消防规范及设备说明书,确保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正常运作。以下是标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:

一、启动防排烟风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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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启动(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)
- 当火灾报警控制器收到烟感/温感信号后,自动发送指令至防排烟系统,风机按预设程序启动。
- 确认联动控制模块(输入/输出模块)状态正常,无故障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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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启动(紧急情况或调试)
- 控制柜本地操作:
- 将控制柜切换至“手动”模式(部分设备需钥匙权限)。
- 按下“启动”按钮,观察风机运行指示灯及电流表是否正常。
- 远程操作:
- 通过消防控制室的多线控制盘(专线)直接启动。
- 或通过消防图形显示装置(CRT)软件界面触发启动命令。
- 控制柜本地操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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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应急启动(自动/手动失效时)
- 部分风机配备机械应急启动装置(如拉绳或手柄),需人工现场操作。

二、停止防排烟风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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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停止
- 火灾报警系统确认险情解除后,自动关闭风机(需符合排烟后延时停机的规范要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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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停止
- 控制柜操作:切换至“停止”按钮,待风机完全停转后复位。
- 消防控制室操作:通过多线控制盘或图形界面发送停止指令。
- 注意: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随意停机,需经消防管理人员确认。
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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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测试
- 每月至少一次手动启停测试,并记录运行参数(电流、振动、噪音等)。
- 每年配合消防系统进行全面联动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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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警示
- 运行中严禁遮挡风机进/出风口或擅自调整风阀。
- 若发现异常(异响、过热、电流超标),立即停机并报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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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依据
- 需符合《GB 51251-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。

四、常见问题处理
- 风机无法启动:检查电源、控制信号、联动逻辑是否正常,排除模块故障。
- 误启动:排查报警系统误报或线路短路问题。
- 异常停机:检查过载保护是否触发,或供电是否稳定。
操作前务必确认人员已接受专业培训,并穿戴防护装备。涉及复杂故障时,应联系消防设备维保单位处理。